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2022-2025)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海宁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2022-2025)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打赢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嘉兴市委市政府数字化、绿色化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数字赋能”和“节能降碳”两大赛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试点先行、复制推广”的原则,着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以下简称“两化”改造),实现全市中小企业“两化”改造的全面普及,创建一批未来工厂和绿色工厂,加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两化”改造,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数字化改造“一业一样本”和“一业一平台”全覆盖、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组织结构加速变革,数字化、绿色化创新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企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制造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绿色化和高端化,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
到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诊断和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实现全覆盖,新实施“两化”改造项目385个以上、拉动先进制造业投资115亿元以上、腾出用能20万吨标煤以上、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涌现一大批“两化”改造示范样本。
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和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实现全覆盖,累计新实施“两化”改造项目770个以上、拉动先进制造业投资230亿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15%、腾出用能40万吨标煤以上、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1.构建以“未来工厂”为引领的数字化改造体系。建立完善分类推进的数字化改造机制,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实施数字化改造。依据“大优强”企业打造省级“未来工厂”、国家级示范工厂;优势骨干企业推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创新应用的模式建设数字化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中小企业“机器换人”“平台+APPs”“上云上平台”等模式实施数字化升级轻量化改造的分类推进方式,培育形成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数字化改造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开展经编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试点工作,按照通用性改造内容,轻量级数改投入,入门级水平起步,较高的工程性价比四个基本要求,通过全面系统摸底诊断、收集数据资料,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机理、流程、工艺及企业需要解决的痛点、堵点等,做实试点行业的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加快推动经编行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有效带动经编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协同化创新和集群化改造,实现全产业链整体跃升,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其他传统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打造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大脑,推动经编和光伏等重点行业“一业一平台”、“一业一大脑”全覆盖。发挥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5G等技术作用,全面融通产业信息和数据,使各行业内企业快速方便实现数字改造、数字应用和数字赋能。打造设计新智造应用、共性技术、个性化定制、协同制造、生产管理优化、设备监控管理、产业链金融、产品增值服务、制造能力交易等解决方案,推动行业内企业核心业务和关键设备上云上平台,全力构筑集产业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数据链、服务链、科技链等于一体的数字化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加快推动绿色化改造全覆盖。
4.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对标绿色制造体系标准进行改造,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实施 “一五十百千万”为代表的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5.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的整合提升。以印染行业为重点,开展产业整合提升,根据用能控制、兼并重组、产业配套和淘汰落后等原则,结合各地规划开展异地搬迁集聚和原地整合提升,依托“机器换人”提高装备数字化、智能化和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引进小浴比、短流程等节能、环保的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提升印染设备工艺,达到印染等重点行业减排降耗降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全面实施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严格落实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推动高能耗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改造提升。重点围绕新能源替代(光伏屋顶)、新设备新工艺为基础的节能项目替代、产线绿色节能化改造等领域排摸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对项目节能量审核确权,经确权的节能量优先支持企业用于扩大产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诊断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和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服务两个“全覆盖”。发挥新智造公共服务和“碳效码”等平台作用,集聚“两化”改造服务商、公益性节能机构、整体方案解决商和高端专家团队,为制造企业“两化”改造提供规划咨询、诊断评估、供需对接、技术指导等一站式综合服务。2022年,实现数字化改造线上、线下诊断企业数8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现场绿色化改造能效诊断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二)厘清“两化”改造清单。组建制造企业代表、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调研组,在诊断基础上摸清各行业改造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采购销售、产业链协同等环节的痛点、难点问题,并以提质、拓销、增产、降本、节能、减碳、减排、减耗等为导向,梳理提炼细分行业共性问题和应用场景,编制发布问题清单,挂榜发布“两化”改造技术需求和场景清单。2022年,发布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50项以上、实施揭榜对接转化22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三)建立“两化”改造实施梯队库。聚焦“142”产业和经编、家纺、五金、家具、服装等传统制造行业和重点用能行业,结合企业规模,优先选择主要负责人重视、管理基础良好、生产运营正常、人才资金有基本保障、可复制性较强的企业,按照数字化改造“机器换人—成套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点线面”1.0 版向“企业提升—行业推广—生态培育”的 2.0 版;绿色化改造从设备更新、用能管理、新能源替代的“单打独斗”1.0版,向智慧能源、系统控制、体系建设的2.0升级版改造模式,分年度精选实施企业,分类分级实施以机器换人、成套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以及清洁能源管理、绿色工厂等为侧重点的各类型“两化”改造。2022年,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以上、“未来工厂”1家以上;绿色工厂10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四)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大脑建设,打造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基本满足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的共性需求和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个性化需求。通过线下企业端轻量化改造与线上云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标准化、高质量、低成本快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和绿色化改造,并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行业产业大脑等,实现与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链接和上下游协同。支持中小企业灵活采取一次性付费、按使用付费、按效果付费等多种形式,获取平台数字化服务。2022年,每个大脑(平台)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实施一五十百千万能源项目。实施以“一五十百千万”为代表的能源项目,引进绿色制造咨询服务机构、能耗管理公司助力我市打造绿色体系,到2025年引育1家能源研究院、5家能源管理公司,实施10个重大能源项目、100个太阳能光伏项目、1000家企事业单位节能改造、10000个屋顶光伏项目;引导企业对标绿色制造标准改造,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每年创建绿色低碳工厂10家以上,建立绿色制造培育库、专家库、服务机构库,常态化开展绿色制造指导、培训和评价,建立制造业绿色发展标杆。每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六)刚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高能耗、高排放特别是涉水、大气、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三年审核一次。同时每年排摸一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对高耗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中水回用改造,争创省级节水型企业。每年通过上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以上,省级节水型企业3家以上。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全市印染企业由53家减少到25家以内,土地面积从3295亩减少到2000亩以内,用能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下降20%以上,核定COD交易量从1365吨减少到1000吨以内。关停1家燃煤热电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七)高效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在尖山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示范项目基础上,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 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技术交易、转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
(八)加快全行业“看样学样”。发挥“两化”改造服务商的综合集成作用,根据行业特性做好数字化、绿色化改造规划,基于统一标准改造企业车间各类设备与系统,实现企业生产主要环节数据的采集,推动设备间、系统间的互联和数据共享,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智能决策能力,形成“一行业一方案”,在各细分行业择优打造一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企业样本。遵循成熟一个样本、推广一个细分行业的原则,在成功打造企业样本的基础上,先在细分行业进行局部复制推广;取得成效后,通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批量化复制推广到全行业,加快行业内企业“两化”改造全覆盖。2022年,实施“两化”改造项目220项以上,投资60亿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加快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围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大领域,完善产学研一体化,加快建设企业研究院、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工业上市企业尽快实现专业技术团队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积极创建未来工厂、绿色工厂等高能级实践基地。2022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攻坚“两化”改造技术痛点。围绕“两化”改造提升需求,组建“科技先锋服务团”,挖掘技术难点、凝练技术问题,公布“两化”改造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榜单;鼓励龙头企业、大专学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两化”改造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并集中攻坚一批关键瓶颈技术,研制一批首台(套)(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2022年新增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十一)加强“两化”人才培训。支持“两化”改造服务商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合作,组织应用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牢“两化”思维理念,加强对管理人员“两化”改造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技术骨干实操培训,帮助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支持“两化”改造服务商与样本企业等合作,为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二)实施“两化”改造金融创新行动。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数字化、绿色化改造领域。推进“融资、融物、融服务”工业智造综合金融服务,创新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助力企业设备更新、产线改造、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依托省、市重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探索“企业+优秀服务商+链网式金融”等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大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盘活企业绿色资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结合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年度任务清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022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40亿元以上,绿色信贷增速达到20%以上,力争绿色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人行海宁市支行、市银保监组)
五、政策支持
(一)税收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激励企业加大“两化”改造关键技术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财政支持。
1.数字化改造。纳入数字化改造示范样本项目的,对投入的软件和传感器、检测器等配套硬件设备部分给予最高50%奖励;购置数字化改造重点环节鼓励设备(软件),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最高10%的奖励;支持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两化”改造公共服务项目(批量提供诊断、评估、验收服务或提供实践培训服务),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企业(项目)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20万元奖励(列入创建名单的减半享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绿色化改造。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3.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浙江制造精品”项目、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产品)、市区技术创新项目、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专人,开展实体化运作,负责“两化”改造统筹推进、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力争“两化”改造早见成效。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的“两化”
改造工作评价机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和推进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赛马”机制,定期晾晒通报,适时组织评选一批市级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优秀样本、遴选一批“未来工厂”实践基地。将“两化”改造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培育“两化”服务生态。培育引进一批深耕行业、长期驻守的“两化”改造服务商,支持服务商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实施并购重组、创新商业模式等方式发展成为总承包商。支持工业专业工程人员创业、工业企业转型,培育一批工业数字化、绿色化工程领域的分包商、咨询公司、监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形成完善的“两化”服务产业生态。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两化”改造工作,汇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家智库、技术创新中心、智造企业服务中心等社会优质资源,开展咨询服务、技术研发、供需对接、行业推广、培训交流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低成本、多维度的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服务。
本行动方案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与原有政策有冲突的,或同一事项满足多个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根据年初预算安排,通过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实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