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了镇(街道、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授牌仪式。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基层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局纪委书记姚志强主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宓肖锋宣读《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国新作讲话。
海宁市设11个镇(街道、开发区)自然资源所,分别为许村镇自然资源所、长安镇(高新区)自然资源所(挂海宁市杭海新区自然资源所牌子)、周王庙镇自然资源所、盐官镇(盐官度假区)自然资源所、丁桥镇自然资源所、斜桥镇自然资源所、袁花镇自然资源所、尖山新区(黄湾镇)自然资源所、硖石自然资源中心所、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自然资源所、马桥街道(经编园区)自然资源所,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本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孙国新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举行镇(街道、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授牌仪式,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海宁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等文件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入了新时代,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开启了新征程。今天11个自然资源所正式挂牌成立,是加快推进资源规划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海宁市资源规划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孙国新局长要求,资源规划系统全体党员和干部要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决策部署;创新担当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切实履行好资源资产所有者、空间用途管制者、生态保护修复者的使命职责,以一流的状态、一流的水平创造一流的业绩,以新担当新作为全力开创海宁市资源规划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