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表扬了2023年度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海宁市成功上榜,为嘉兴首位。2023年来,海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树牢法治理念,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成立“法护营商中心”,建立纠纷化解、危困企业破产保护咨询、司法保障等多项长效机制。创新“涉企遗产继承数智服务”,办理股权继承公证24件,涉及股权金额9500多万元。推出“千所联千会”律师法律服务机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服务,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700余个。推进公证、法律援助领域通办、免跑提升,公证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74.53%,全省通办事项占比88.3%,法律援助实现嘉兴市域内100%通办。
二是加强法治审查,切实推动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创新推出合法性审查“人大政府协同”模式,率先实现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高质量完成县乡法治审查员任命。开展优化涉企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领域和镇(街道)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有效清理各类文件71件。主动承接全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完善重要规划类重大行政决策认定标准和工作指引。
三是提升法治能力,切实推行文明执法。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域推广“村社吹哨、队伍报到”机制,科学评估和动态调整赋权执法事项。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20%以上。发布“大综合一体化”镇(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案例193例,编发教科书式执法指引,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流程。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四是运用法治方法,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出台《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争议案件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出台全国首个行政调解地方技术性规范《行政调解规范性建设导则》、全省首个县域行政调解文书体系,成功入选全省唯一县域行政调解试点地区。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1个、行政裁决口审庭2个,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