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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建设工程“上保险” 已累计减负3.5亿元
发布时间:2019-07-24    来源:海宁日报

  日前,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姚九公路(祝森线-卫胡线)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中,为该工程投保为期2个月,20万元额度的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给建设工程“上保险”,这在我市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自去年8月以来,我市率先在嘉兴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通过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服务”的保险工作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服务,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履约保证方式。

  建筑工程综合保险是我市在建筑行业的重大创新尝试。建筑工程综合保险采取“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投保”的模式,试点险种包含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五个试点险种,涵盖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保留的所有保证金种类。

  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多,负担重。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传统担保模式相比,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具有成本低、手续简便等优势。

  “在未实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前,我市建筑企业常需要缴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质量增加保障。由于大笔资金被占用,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试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不仅手续简便,而且企业只需缴纳一两千元的保险费就能顺利参与投标,可以免去高额的保证金支出,大大减轻了负担。”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建筑行业引入保险机制,不仅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多种保证金大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推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利用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功能,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解决政府监管力量不足上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尖山新区(黄湾镇)人才公寓项目是我市首个实施完工履约保证保险的工程项目,总造价4亿元,采用该保证保险后,为企业释放保证金202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60家企业296个项目采用了保险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已累计为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3.5亿元,资金杠杆效应明显,有效缓解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

  此外,我市也一直在建筑工程综合保险上不断提升服务,给企业带来更多获得感。今年5月,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正式上线,开启了我市“互联网+招投标+金融保险服务”的新模式。电子保函实现了全流程在线办理,即投标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平台自动归集相关信息并实时传递至公司系统,缴纳保费后即时生成电子保单保函,开标时自动解密并推送至交易平台。电子保函具有办理高效、操作简便、运行安全等特点,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资金压力。

  该负责人表示,将充分运用保险机制,把建筑工程综合保险作为完善工程担保制度、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来抓,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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