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文字新闻
海宁市出台全省首个县级市普法责任制一体化考核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

  近日,海宁市以党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率先探索用互查和督查相结合模式,对全市党委机关和政府部门开展普法责任制一体化考核。

  一、坚持守正创新,尝试新实践。建立了加强履职述法机制、组织考核评估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建议通报机制四项工作督评举措。制定了由海宁市委宣传部、海宁市司法局、海宁市普法办分别按市级党委(人大、政协)部门、市级政府部门(单位)、镇(街道)等类别组织开展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创立了由海宁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的互查工作;海宁市司法局、海宁市普法办牵头落实政府部门、群团组织、镇(街道)的督查工作的考核方式。

  二、坚持问题导向,谋划新思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义,创新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体、社会公益三大普法责任制。以党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把党委机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在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责任进行了分工和明确,提出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建大格局。以推动全民普法,推进全民守法,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为目标,提出构建普法守法“四梁八柱”工作体系,以54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责任单位为基础、将全市具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能的组织和队伍纳入责任主体,确定了明确责任职责、制定年度清单,抓住关键少数、加强机制建设,强化专业优势、做好实践普法,推进全民普法、落实社会责任,弘扬法治文化、满足群众需求,加强工作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六大任务要求。

上一条:海宁一社区获评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下一条:向警旗宣誓 致敬中国人民警察节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 沪ICP备2023002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