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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海宁市不动产登记全面进入数字化电子证照时代
发布时间:2021-09-18    来源: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自2019年9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不动产工作中启用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证明),即对商品房首次登记开始出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出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截至2021年9月12日,海宁市累计发放电子证书50079本、电子证明91287本。

  在此基础上,自2021年9月13日起,海宁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这意味着全市范围内所有不动产权证书“红本本”都将搭乘“互联网+”的快车,化身为市民手机端或网页端的电子证书。至此,海宁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全面进入数字化电子证照时代。

  相较于传统的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的优势显而易见。

  办事更便捷了。以往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市民需前往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推行电子证书以后,市民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可自行通过手机端的“浙里办”或者网页端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查看、下载自己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安全更保障了。电子证书可支持随时查验,可有效降低不动产私下抵押、“一房二卖”和他人伪造证书带来的风险,为不动产交易保驾护航。此外,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还可以减少纸质证书保管不善被他人恶意盗用和遗失补证的麻烦。

  资源更节约了。电子证书以互联网为载体,大大减少了纸质的使用,也简化了领证流程,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办事效率。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好处多多,那么它是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呢?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担心,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核验有效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可以在房屋交易、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使用。

  据统计,9月13日当日,海宁市共生成电子证书157本。未来,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还将在全力推行不动产电子证书使用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部门间电子信息实时共享,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纵深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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